首页 > 都市言情 > 游走在爱情边缘 > 第十六章 一千个幸福的结

第十六章 一千个幸福的结(1/2)

目录
好书推荐: 心上无秋 葬 爱 胭脂帝国 原来,她也会爱上别人的 柳家有女初为官 王爷的眷宠 柏拉图的爱情 把握爱情 绳师 麒麟王追风

一千个幸福的结

女孩和男孩正在热恋中,两个人住在有很大的阳台的楼上。男孩虽然脾气粗暴但是对女孩很温和。女孩满脑子都是奇特的点子,她看着大而空旷的阳台,突然间就有了一个奇妙的主意。

女孩买来许多彩色的丝带,挂在阳台上,又把各色的丝带细细的剪成小段,然后装进一个大大的盒子里。做好这些后,女孩拉着男孩一起来到阳台,对他说:看见这些悬挂的丝带了吗?从现在开始每天只要有一件我们之间幸福快乐的事,我就会在上面打上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反之,如果我们之间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我就会解掉一个蝴蝶结。说着,女孩从盒子里掏出一小段丝带扎在悬挂的丝带上。女孩漂亮的手在丝带上灵巧的动着,一个美丽的蝴蝶结就出现了。

男孩看看女孩欣喜的欣赏自己的杰作,微笑着摇摇头,转身回屋玩游戏了。在男孩看来,这真是一种小女孩无聊的游戏。

蝴蝶结一天天的增加,女孩把每一个扎蝴蝶结的理由都记的很清楚,列如这边黄色的蝴蝶结是因为男孩记得她的生日,并且送了一副手套,那个绿色的是因为男孩在游戏中结识了几个非常义气的朋友,粉色的蝴蝶结则是男孩找到了理想的工作……。偶尔也会有解掉蝴蝶结的时候,但是很快又会多添出几个来。

彩色的蝴蝶结已经满满的占据一个阳台了,风吹动的时候煞是好看,女孩对于这些蝴蝶结真是细心呵护,下雨的时候就赶快收回来,天晴的时候再挂出去,女孩对此总是乐此不疲。也正因此,他们的阳台总是最吸引人的,总会有路过的人在楼下驻足观看。女孩很高兴,更加在意起这些蝴蝶结来。男孩虽然心里有所抱怨,但从未表示出来。

就这样,幸福的日子一天天过去。

男孩开始迷恋起网络游戏,他在游戏里认识了很多朋友,在现实生活中也常常约了去喝酒,聊天。在他们的影响下,男孩变了,时常会和女孩发生不愉快的争吵。

蝴蝶结逐渐被解掉。

女孩很忧伤,经常会悄悄的落泪,可是只要女孩一看见剩下的悬挂的蝴蝶结时,女孩总是给自己打气,没事,还有很多,我们之间美好爱情的结还有这么多,我不能失去信心。

男孩越来越过分了,他在外面认识了新的女孩,便时常不归家了。

女孩每天对着那些蝴蝶结傻傻的发愣,回忆那一件件他们之间美好的记忆。

终于,男孩回来了,带了另一个女孩。

男孩向女孩提出分手。女孩不可置信的望着男孩。女孩想:怎么可能,我们之间还有这么多的爱情的结没有解开啊,为什么?女孩想:今天是不愉快的,我应该去解掉一个结,也许,也许明天就会多出两个结来的。

女孩恍惚的走到阳台边,伸出手准备去解掉刚刚才打上的一个蝴蝶结,男孩却不耐烦了,他想:女孩怎么不给他答复反而去管那些无关紧要的结呢?男孩觉得很火,男孩过去粗鲁的把女孩推到旁边,用手一掳,把那些悬挂蝴蝶结的丝带使劲一扯,一条条结满蝴蝶结的丝带都落在他的手里,男孩拿着那些五彩斑斓的蝴蝶结,用尽全力将它们抛向阳台外面。

丝带在阳光中飘扬着温顺的色彩,缓缓的随风下落。女孩不顾一切的爬上阳台拽住它们,然后,女孩的身体跟随着蝴蝶结下坠了。多彩的丝带*在女孩的身上,在她身上绕了一个最美丽的五彩缤纷的结。

没有人知道女孩最后结了一个蝴蝶结,那个蝴蝶结代表的幸福是:女孩要做妈妈,而男孩要做爸爸了。

也没有人知道,这最后扎上的蝴蝶结正好凑满了一千个。

女孩的爱情有一千个幸福的结,可是仍然无法挽留爱人。

非主流的感人爱情

一个男孩喜欢上了在便利店打工的女孩,男孩天天都会去那个女孩工作的的店买香烟,就这样的两人开始互相熟悉了,当女孩工作感到无聊乏味的时候,男孩就会出现,他会陪女孩说说话,或是逗女孩开心。

女孩也知道男孩似乎喜欢上自己了,可是自己已经有很要好的男友。

有商店夹公仔机……女孩很喜欢里面的娃娃,男孩知道以後,当天他终於对她表白,希望女孩能接受他,不知如何是好的女孩,只能残忍的告诉男孩,她和他是不可能的,因为她已经有深爱的男友了,男孩听了之後默然的点点头,他不死心的问女孩,自己真的没有机会了吗?

善良的女孩不忍心……。

於是她手指著娃娃机里面的绒毛娃娃说,除非你夹满100个娃娃,而且一天只能夹一个。

原来女孩希望用时间来冲淡男孩对自己的感情,她心想,一天夹1个娃娃,最快也要三个多月之後才有100个,而且男孩应该不会真的有耐心夹满100个娃娃吧。

这三个月的时间,她会尽量与男孩保持距离,男孩还是每天到商店来,可是女孩开始变得冷淡,他总是试著聊一些女孩有兴趣的话题,不过女孩依然爱理不理。

因为她知道唯有这样做,才不会让男孩越陷越深。

男孩或许是感觉到女孩的用意,於是他每天夹娃娃,有时运气好夹一两次就中了,有时运气差,零用钱花光了也夹不到,只好跟朋友借钱继续夹,一直到夹中为止。

无论花多少钱花多少时间,他每天一定会夹一个娃娃,只是他无法与女孩分享夹到娃娃的喜悦,因为他知道女孩有意要避开他,为了怕引响到女孩的情绪,他只能在橱窗外头微笑的对女孩点点头。

好几次,看到男孩因为夹到娃娃兴高采烈的样子,女孩都想要冲出去对他说,我是骗你的,你不要再夹了,就算你真的夹到100个娃娃,我跟你也是不可能的!但是一想到男孩希望破灭的样子,女孩就於心不忍,她只能不断犹豫。

就这样1天,2天,3天,男孩的娃娃数量不断的累积,而女孩刻意与男孩保持距离的结果,则是让自己在工作的时後更显孤单。不知道是哪一天,女孩子因为在外地工作的男友无法回来陪她过18岁的生日,与男友吵了一架,而那天男孩仍一如往常的来到便利商店,不同的是那天男孩竟走进了店里,他对女孩说,可不可以破例让他在今天夹两个娃娃回去,可是因为和男友吵架而心情不佳的女孩,很生气的当场拒绝了他。

就这样,男孩走到娃娃机旁,默默的夹了一个娃娃回去,在男孩离开的时後,他对橱窗里的女孩看了一眼。

隔天以後,男孩再也没来夹娃娃了。刚开始女孩虽然觉得奇怪,但是仍然庆幸自己终於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

可是渐渐的,她突然觉得不习惯,因为那个每天都会为了她来夹娃娃的熟悉背影,好像空气一样就消失不见了,这时女孩才发现到,原来她心中的失落感远远超过男孩所带给她的负担。

只是一切都……女孩开始想念以前男孩来店里陪她聊天的点点滴滴。

哪怕他只是站在橱窗外头沉默不语的夹娃娃,似乎都会带给她莫名的安全感。

所以女孩每天上班时,总是不断的抬头张望,那个熟悉的身影来了吗?

可惜的是,男孩始终没出现,只剩下那台没人使用的娃娃机。

有一天,女孩下班後,在店门口遇到了以前常和男孩一起来的朋友,她焦急的问他男孩的下落,可是男孩的朋友则是一脸黯然,他带女孩来到男孩的家,当他开启男孩的房间的门时,映入女孩眼帘的是一群娃娃机里面的绒毛娃娃,以及躺在床上动也不动的男孩。

原来男孩的脊椎有病,必须要开刀才能保住生命,可是开刀有一半的机率会失败而导致全身瘫痪,男孩在开刀的前一天晚上,也就是女孩和男友大吵一架的那天,希望女孩给他机会夹2个娃娃,因为他已经累积有98个了,然而却遭到女孩的回绝,隔天之後男孩手术不幸失败变成植物人,男孩的母亲拿了一封信给女孩,那是男孩在手术之前写好的:其实我早就知道,就算夹到了100个娃娃,你也不可能会喜欢我,我之所以这麼做并不是故意要造成你的困扰,而是希望在我有限的时间里,证明我曾经很用心的去爱一个人,这样就足够了,如果你看到了这封信,那表示我再也无法为你夹娃娃了,对不起,或许我的努力还不够吧,没能夹到100个娃娃亲手送给你,女孩看著床边的99个绒毛娃娃,那是99颗无法承受的真心,眼眶里的泪水早已决堤而出……

隔天女孩来到男孩的家,她将第100个绒毛娃娃放到男孩的手中,这时已经变成植物人的他,眼睛流下了泪水……

原来生活这么美好

我读的是文科班。对于一个男孩子来说,读文科班最大的好处是,这儿美女如云,看得你眼花缭乱。而我们班女多男少,长期以来,女权势力逐渐形成了本班的主流。班长是女的,团委是女的。任科教师也是清一色女的。我们班为数不多的几位男士奋力抗争,经过不懈努力,才在本班级夺取了一定势力——四列组长都是男的。听起来有点讽刺,最无实权的工作都让我们干了。但没办法,要胜任高职位工作,就要拉拢人心。选举靠的是人气,而这帮丫头紧密地围绕在以班长为核心的女权主义统治集团周围,鬼精鬼精的。团结得可怕。丝毫不放弃任何掌权的机会。假如在古代,她们都是典型的慈禧太后模范人物。甚至比她还强悍。这种男卑女尊的现象,似乎具有浓重的历史悲剧气氛。就象一股终日不散的阴云,笼罩在男生门头顶。平时我们在班上低声下气的说话,连屁也不敢乱放一个。

长期以往,就形成了文科班男生的悲哀——地位低下。毫无话事权。

在我们班,你可以不认识林林七,可以不认识马小云。但你一定要认识莫琴和许非非。前者是我们班长,后者是我们班的团委兼宣传部长。

马小云就是我们班主任。而零零七?不错,就是我,我叫林林七。但你不要误会,我不是周星驰主演的那位特工。我姓林,双木林的林。我不怎么喜欢爸妈给取的这名字,但无奈,我爸当年给我取名的时候,也没料到未来某一天会有个叫周星驰的人拿零零七这个谐音名字拍成电影。托了他的福,班上的一些女星迷也对我情有独钟。因此我在本班拥有一定名气和地位。现在我是第三组组长。

不可否认我长得丑,可是我很温柔,这点,我从未对女生说谎。尤其是许非非。可是我也很无赖,这点,许非非从未对我说谎。

传说中的文科班女生都比较笨,头发长,见识短。尤其是漂亮的女生。虽说许非非有着魔鬼的身材,天使的面孔。对于理科却一窍不通。她数学是我们班最差劲的。平时考个59分已经是极限了。她上课也会认真听讲,据说(她本人口供)是左耳进右耳出。我喜欢看她认真听课时挺得笔直的腰板,更喜欢看她皱着眉头极力理解老师所讲内容沮丧的脸——老师问,同学们听懂了吗,她跟着其他同学一起拼命点头,然后老师微笑着继续讲下面内容——女孩子就是死要面子,实际上我知道她一点也不懂。

在她屡次测验不及格,并且再次拿了个鲜艳的59分时,她跑来向我诉苦。抱怨说,我已经竭尽全力了。然后向我求救。

“无赖,这该怎么办啊。老学不好。”表情有点委屈,却可爱得让我着迷。虽然她屡次在我面前唤我无赖,偶尔叫一下林林七,但我对于漂亮女生总是心太软。铁不起心肠。

“去请教莫琴吧,她也学得挺好。我人笨,教不好,反而耽误了你,实在爱莫能助啊……”虽然说我是班上数学学得最棒的,但对于班花级人物的请求,我还是作出一副漠然置之的厚颜无耻表情(最后一个成语是许非非加上的)。或许男生们都是象我这般,用无赖的嘴脸逗女孩子的吧。

你!她眼睛瞪大了,然后我听见她鼻子里哼了一句,扬长而去。

直到某一天,她考了个47分,她终于忍不住了,又乖乖跑来向我请教方法。看着她很有诚意地看着我的虔诚表情,我慢悠悠地放下课本,一本正经地说,好吧。事到如今,我不点拨点拨你是不行的了。好吧,告诉你,先把你的头发剪掉吧,再买个棉花塞把你的右耳塞上……

就算我是女生,我也想臭扁林林七这个无赖一顿。所以结局可想而知——我遭到许非非一场前所未有的暴打。

实际上许非非也不好意思向莫琴请教。莫琴曾辅导过她一段时间,估计也有两个月了。据说不仅效果不好,莫琴向她灌输的大量公式概念也导致她消化不良,甚至对数学产生了反感。所以,莫琴只得说,让许非非学好数学,无非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后来许非非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天生缺乏数学细胞。

许非非与莫琴就象是两个相对面。假如一边是天使,另一边就是魔鬼。莫琴平凡的五官,野兽的身材加上魔鬼的面孔,配合凌厉的一张嘴,就组成了我林林七今生最惧怕的人物——一个集智慧,勇敢,坚强,好胜与自信的女孩。对于班上的违纪行为——多数是我犯下的,因为我爱讲话。她就严词斥责,板起脸,一本正经地教训人。唠唠叨叨十足一八旬老太。她文科很强——加上我理亏,所以跟她辩论只有我词穷的份。

假如辅导许非非是点灯白费蜡,那么跟莫琴争吵就是点了盏费油的灯。加*那方支持者众多,我林林七还尚有自知之明,所以妥协是我一贯奉行的外交态度。

实际上我常挂在嘴边的话是,哎,怎么说对方也是个女孩啊。我总不能来真的吧。论智慧跟能力呢,我一直比他矮一点点,但论身高跟武力,我一直比她高一点点。——说这话也只敢在男生宿舍。然后引来大伙一阵哄笑。我和莫琴闹得最僵的一次,是因为她向老师报告我经常抄许非非的作业,所以马小云从职位栏上把我名字一划,撤了我组长的职。

我也承认我确实很懒。既然是懒人,不抄作业能叫懒人吗?而且抄一次半次没什么大不了的吧。——实际上我抄了不止一次了。许非非对我总是太好。让我无法抗拒她的善良。

但我还是很气愤,虽然组长地位低,做不做没什么大不了。但我觉得自己丢掉了一定的尊严。——我把这话向许非非一说,她听到“一定的尊严”,大笑了一星期。她会指着我鼻子说,你果然是无赖。

吵到最后,我甩下一句,“但你见过无赖自己做作业的吗?”我当时是这么对莫琴说的,而许非非一个劲地笑我的强盗理论。

然后我扬长而去。——许非非捂着肚子说我不可救药了。

此时我在饭堂里跟许非非讲起来,还是愤懑不已。而她还笑,我脸一沉,要走的样子,她止住笑,拉住我说,哎,别走啊——。

饭堂人很多,无数漂亮的女孩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流水一般在眼前川流不息。面前还坐着许非非这个美人儿,我终于忘记了愤怒。这样的环境下对于增加食欲是一种极大的帮助。我还抱怨什么呢?

之所以和她出现在此时此景,是因为她终于下定决心要学好数学。而她是个难缠的女孩,认定的事改也改不了。鉴于她和我关系较好,平时我也太过善良,所以她把目标定在我这。

每天中午吃过饭,我得陪她一起去课室,翻开厚厚的数学课本,从高一高二内容开始辅导。

从此,我宝贵的午休时间就这样被流失了。

这样的日子过了好久,我默默耕耘,无名无分,而许非非数学成绩也有了点好转。

星期六早上吃早餐时,就看见莫琴和几个女同志在唾沫横飞地侃大山,面前是白花花的猪脑一样的粥。估计她们喝口水都喝饱了。不知干嘛,许久没和她讲话,生疏了许多。气也似乎消了。我有了跟她和好的*。吃过早餐我去跑了一阵子步,同行的是健安,接着他还和我去了一会儿足球场,踢了半个小时足球,其间射进三个球,也被人拌倒在地五次,离开时飞起的最后一脚差点把一个同志的门牙踢下来。然后吃午饭,午饭了就睡觉。睡觉发了一个恶梦。

醒来已经是三点。正赶上文学社第二次面试。我穿好衣服,匆匆忙忙跑下楼。

我想*文学社已经老久了。用许非非的口气说,我是蓄谋已久。

文学社是我们学校除了广播站之外第二大社团。

文学社之所以是大社团,其实更重要的原因是文学社里有好多漂亮的MM,*文学社意味着可以与美女共舞。年轻的君子们当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但我对漂亮MM目前还不怎么感兴趣,这至少说明我是单纯的,单纯的还未长到君子年龄的小男孩。关于文学社的招聘,上星期六第一次面试我已经通过,当时负责面试的是一个头发长得很抽象的同学,戴了黑色边框墨镜,嘴角时不时会抖一下。

说他头发抽象,是因为他把它梳得骄傲无比,象一堆零乱的火焰,更象一只长发火鸡。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那是艺术。接着反问一句你不懂艺术吗?我想想觉得也是,我看不懂的东西应该算是艺术吧。所以我又得出一个结论:原来我一直不懂艺术。面试时男孩把一本杂志拿给我看,指着上面的文章问我说对上面的东西有何评价。我只看一眼,就知道那是学校文学社的杂志,我一直不吭声。后来那男孩敲敲桌子说喂喂同学请你发表意见。我指着杂志对他说你拿反了。他拿回去,看看也觉得是,把杂志倒过来又递到我面前。我翻了三两下,指着其中的一篇文章,举双手作赞成状,说我就最喜欢这篇,而我的评价是只能言传而不能意会。火鸡男孩露出一个灿烂如花的笑,欣喜地说这是我文章呀,你真有眼光。然后满意地笑笑在名字上一勾。于是我就通过了。

今天的太阳**辣的,阳光强烈而刺眼。周围空气一片寂静。我感觉气氛有点不对劲。

赶到面试地点,我敲门,里面传来一个声音,请进。感觉这声音很熟悉。推门进去,我傻了眼。

居然是她。

莫琴喝了口茶,吐出一团白气。说,不要紧张,同学,随便聊聊吧。——我还确实紧张。换作别人,我还不当一回事。但糟糕的是,我没想到,莫琴居然是文学社社长。而旁边坐的居然是许非非,文学社主。——想不到,这两人还搞到一块了。

莫琴七七八八地问着我各种问题,鼻子上跳跃着几丝阳光。我顺应她的意愿答着,她有时听了笑起来,眼光变得更平和,仿佛在用那种眼光谴责我不应该逗她发笑。后来,一直没反应的许非非倒是狠狠瞪了我一眼,那眼光暗示了什么,我一直不懂。后来我冥思苦想,终于记起来。这种眼光很早就领略过,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某个冬天,我把班上一个女孩送的手套穿在冻红的手上时,许非非望过来时两眼发出青光。狼一般,仿佛要吃人。后来她告诉我,假如我戴*的,或许会更保暖些。这话太深奥,当时我还太过单纯,没听懂啥意思。现在想想,觉得有几分暧昧了。

“面试结束了。”莫琴说。

“啊——”我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对。这次面试就只是闲聊而已。你文学功底不错。实际上对于你的各项能力,除了懒,我都是十分欣赏的……”她好象是一个大人在和颜悦色地对一个孩子说话。

“哦,哦。”我唯唯诺诺点头,旁边的许非非眼神变得凌厉。似乎在说,该做的已经做了,你可以走了。

莫琴还要再唠叨几句,许非非忍不住了。

“结束了吧?”她终于说,“那好,我们可以走了。林林七,你要辅导我数学了。你说过的,不要忘记了。”

“啊?我什么时候说过?星期六是我放假的时间啊。我等会还要去踢球。”

“不许耍赖。死赖皮。”我被强行拖出了办公室。

尾。

不久后,面试结果出来了,我顺利*了文学社。通过社团的多次工作交流,莫琴和我的关系也有所好转。

而许非非的数学成绩,通过本人不吝牺牲多次午休时间和周末假期,也在一个月后的数学考试中,发挥出色——她居然拿了77分。本人也名正言顺地,借庆功之际,把她“强行”揽为女友。

而马小云同志鉴于我辅导同学进步有功,给我恢复了组长地位。

当校园里的第一缕阳光穿过林林七和许非非挽着的双臂空隙时,林林七无限感慨地说,原来生活这么美好。

少女与小偷

一个小偷被人追赶,他跑进一个小巷,跳进一座老宅。老宅很大,很静,也很荒凉。正当他想该藏在什么地方时,一个柔弱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你是谁呀,你找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新书推荐: 火影之科学忍法从蝙蝠雷达开始 重生炎帝:速通斗破! 年代:巨额私房钱被媳妇儿发现了 华娱:你要当娱乐圈纪委啊? 斗罗:谪仙临尘,酒剑弑神 剥夺铠甲资格?我反手召唤帝皇 魅魔噬主?反手养成十二翼天使! 斗罗:制霸斗罗从召唤孔德明开始 斗罗:武魂黑龙,吾乃众神之主 内娱顶流:从跑男出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