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间久别不成悲(1/2)
你我本就轻薄之交,是明月之于微光,层云重重,人海川流。
我想故事开头都是轻薄之交、萍水相逢,故事的后来大抵都是心心念念,想必世界上大多数人的相识也是这样,似乎向来如此,极少例外。故事的结尾似乎还存在一如既往的欢喜,不过也仅仅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别离会产生悲伤,会让人无所适从,会追溯从前,会选择遗忘,会期待未来。
落日辉煌,暮云合璧,人在何处。黄昏的温柔与美丽实在让人咂舌,它总能让我在黑夜中回忆起它散发的点点光芒和一些美好的遗忘已久的记忆,这种感觉真的十分疗愈和放松,足以让我的心软成一摊清水或感受到突如其来的落寞。暮云的美丽会让我在一个地方驻足不前,它会让我感到愉悦和轻松,会让我丢掉短暂的疲惫,走在路上,在想人在何处。落日、暮云似乎是一种难言的美好期望,我记得回来的路上是乌云密布,大风吹着沙石在动,不知该感叹环境的恶劣,还是惊叹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层云重重,望着车窗外面,听着朴树的《清白之年》:“人随风飘荡,天各自一方,在风尘中遗忘的清白脸庞,此生多勉强,此身越重洋,轻描时光漫长低唱语焉不详”。歌曲的歌词彷佛是我心情的写照,有惆怅,有一种细数一路的风尘的轻松。一路上遇到同行的人,同一天返回wlmq,我们和很多数萍水相逢的人一样,细数历程,都只是觉得在经历平常事情一样。可是路上遇到的人,都是在表达情绪,喃喃自语,终究不能分享喜悦,诉说艰辛。我们都要寻找自己的归途,同行一段之后,终究避免不了各自走散的命运。倘若你在人海中遇见一个人,我想,那和无数次遇见一样,都是一段曼妙的风景。如若是有趣的人,我想我们可以相约再伴一程,在人海川流中向前,即使眼中看不到风景的美丽,心中没有清风的曼妙,我们也该值得庆幸。可能还会在某一天做梦,梦中回想起旅途中遇到的人,不过我在书上读过,梦和现实一样没有色彩。
明月微光,路上的影子被拉的无线长,漫无边际的走在空旷的大街上,看见杂乱无序的电线在月光的照映下密密麻麻的铺在地上,人在其中,感觉被束缚了一样。“生活的大网会无时无刻的束缚我们的灵魂,会让我们泉涌干涸,会失去愤而前行的力量”我在脑海中这样想着。路边的小贩开始了忙碌的准备,不过人很少,他们时不时的在东张西望。其实我也愿意自己是一个小贩,在街上过日子,叫着:“烤串呀,香喷喷的烤串!”不过说实话,生活就是各有各的难,各有各的苦,你理解不了他们的幸苦,他们也理解不了你的心事。夜色深沉,站在天街上,车辆往来穿梭,透过护栏,车尾灯的光线被拉的无限长,闭上眼睛,感受风的寒冷,其实,今晚的夜很冷,冷的浑身发抖。夜里的风,会让人清醒,会有正确选择和判断。我告诫自己,我要永远心怀谦卑,不能抱着知识的优越性看待任何人,世界上多的是才华横溢的失败者,满街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无业游民,在夜色我容易认识真实的自己,反思自己,磨砺向前的勇气。大约夜色匆忙,注视良久后我选择了离开,我要沿着来时的路回去。
乘着早晨的清凉,前往兰州,一如既往,一直在路上行走,漫无边际的向前。到兰州境内,一路远眺,黄河尽收眼底。与人们印象中黄河浑黄的颜色不同,黄河颜色呈现出青绿色,水质清澈,河岸边泛起碧波蓝蓝的天空白云悠悠,到了兰州后沿着河边健身步道前行,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舒服极了。河床里,一股清澈的河水缓缓向前流动,一艘快艇飞奔水面上,后面飞溅的浪花和艇上游人的欢笑声回荡在河面上。白天沿着“百里黄河风情线”走,定会看见羊皮筏子。将若干个浑脱相拼,上架木排,再绑以小绳,成为一个整体,即“皮筏”,皮筏由谙熟水性、经验老道的“峡把式”领航掌桨,任凭风吹浪打,胜似闲庭散步。
夜晚的兰州,流光溢彩,夜色的黄河,静谧安宁。夕阳西下,华灯初上一路上,黄河边上有历史悠久的“天下黄河第一桥”——中山桥,有兰州城市的标志性景观水车博览园、水车园、黄河母亲雕塑,当夜幕降临,华灯璀璨,从“百里黄河风情线”一路走来,会觉得这里是兰州的“外滩”,夜晚给人惊艳,白天归于平淡,我抱着顺其自然的态度,隐匿于人群之中。
真的像一匹小野马一样,怀着希望向着未来跌跌撞撞的走去。离开兰州,就像完成任务一样,就像用光了极好的运气一样。我在回wlmq的路上这样想道:“不去想结果会如何了,我要开始调整状态去找工作上班了,人不能总是做一些没有把握的事”。其实我产生过疑问,不过总不能一条道走到黑。刚从杭州来wlmq的时候天还很冷,这个时候wlmq已经开始热起来了,周围环境的变化会带来新的感受。我不能将一种情绪抑或是一种状态无休止的扩散,这样既会伤害自己,也会伤害别人,你说呢?只要你开心的笑,我想就不算太糟糕,岁月漫长,做过什么都值得。
有人说,迷茫是一只漂泊太久的船,彼岸浓重的雾,让它迷失了自己的终点。可它还是飘啊飘啊,希望可以穿透这浓雾,见到属于自己的阳光。此刻的我,已经玩了很久了,想要去工作,内心深处知道,这是对一段时间的借口。在选择工作的同时,感觉不是去真的找工作,是去逃避现实去了,脑子里没有一点点想法。从小以来我都是自己做决定,我做的事极大程度上都得到了父母的支持,我觉得是我把很多事想的简单。说完情况,挂了电话,把心放空,什么都不去想,让自己一瞬间变成单细胞动物,只需要有最简单的生命活动就行,我已不需要想太多问题。深深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坚定的走脚下的路。我相信:“成长中每次低头,都是对自己的肯定”。
我闭上双眼,走在街上,阳光很刺眼。说实话,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并不是担心找工作的事,从事之前的工作,对我来说应该是容易的,我想换种赖以谋生的方式,没走几步,我坐在台阶上,抬头又看蓝天中那抹刺眼的阳光,思绪在心中悄然蔓延开来。只不过想法终究是想法,忘掉,放弃以往的习惯,再重新找自己不熟悉的事,是困难的,这就等于跳出自己的舒适圈子。经验的得来完全是实践的结果,接连几天最终的结果非我所愿,这个时候会出现焦急,真正做决定的时候是困难的,是比等待更无助的。于是重新开始,于是继续走回头路,于是又是提笔就写的那个自己。简历的投递无比顺利,去了一家企业,面试结果出来去上班的时候说岗位取消了,当真是令人哭笑不得。那个时候我自己都佩服自己的运气,这种事真的是很难遇到的,可能真应了那句话,“人倒霉了,喝水都塞牙缝”。迷茫是不分先后,苦笑和无奈也是其中的一种,我倒是坦然面对,把心情收好,剩下的日子舒爽而自由。
闲来无事,不必端的太正,也许是过早的融入了一种生活,染上了一些习惯,人也被打磨塑造的缺少了一些性格。譬如活泼,外向的性格,至少周围人的眼光看来是这样。不过一个人真正的一面,可能只有在放下戒备,遇到属性和气场相同的人的时候才会完全展现。打开手机,开始了各种浏览,看啊,似乎能看见各种生活百态,就像药效短暂的良药一样,让我避免陷入自我怀疑对尚未发生的事情所焦虑。当然了,这是用现在的眼光看待当时的自己,因为人的劣根性决定了要包装和美化自己。可能当时就已经放松了警惕,一瞬间的放松,能掩盖心中不适之感。现在从事的工作面试,也来源于一次意外,就是在手机上乱点招聘信息。应了“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这句话了,然后又干回老本行了。只是后来听他们说:“对我的表现不是很满意,只是看中写的东西,让我先试试”,可能当时的我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吧,现在我越来越明白,一切似乎早已注定,不知不觉又走回了原来的轨迹,想要不慌不乱地做好手头的事,就必须完成每一件必须完成的任务,慢慢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每一次有想示弱的念头,我都能在发生的时候忍住。我将这一段时间的郁闷之气一扫而空,忘记所以然的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去。去米东区报道,签完合同隔天就去了沙依巴克区,记得似乎说这种形式叫“以工代训”,后面便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去。似乎那天的下午很快,我用一个下午看完了所有的文件资料,时间催着人向前,一段时间的抑郁心情终于在忙忙碌碌中消磨殆尽。记得后来和人聊天时不止一次说起这段经历,不同的经历丰富着我们各自的人生。只是啊,这是我内心为数不多的宁静,似乎只有写东西这一种,对我来说时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一天接续一天,早和晚都是在奋笔疾书。大家都说让我多说说话,感觉我太沉默。不过我觉得我要想一些事,可能我需要沉默。因为只有沉默才能让人们真正听到自己内心的声音。交谈让人们必须不停地转动脑筋,从而安全地避开自己的情绪,但沉默就像是清空脑袋里的垃圾。当你停止用言语来填补空虚,就会有一些重要的东西浮出水面。
热爱漫无边际,生活自有分寸。“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我想这就是对现在生活的描述,习惯了杭州快节奏的生活,xj的一切感觉都慢了下来。上班的节奏变慢,早上起床的闹钟变得很晚,唯一相似的就是坐公交车的拥挤。73路公交,这是我去沙依巴克区上班的噩梦,人很多,能挤上去感觉就是极大的幸运,能坐上座位这是很奢侈的事,在人群中挤得双手朝上,下车的时候手臂都拿不下来了。双手合十,似乎是一种礼仪,但对我而言,去上班挤73路公交就感觉和朝见一样,不过不是很抗拒,因为热爱漫无边际,这是我生活的细碎;和大家一块去吃饭,去聊些开心的事,亲戚、朋友住在一个小区,这是我极为开心的事。对了,还有同学,一块漫谈,一起开心。这是快节奏生活中不曾拥有的,我为我的决定感到庆幸,付出甘之如饴,所得归于欢喜。
时间过得很快,适应之后又去一个新的地方,似乎会让人不知所措。还能想起得是为中午在哪里休息发愁,会议室休息的日子确实独特,时常在外漂流。吃饭也会让人发愁,煎饺只为饱腹,米线打破单一吃饭的记录,后来吃饭时我记得她说过喜欢吃米线,我想我可是不能再吃了。用xj话说两个月的时间,米线、煎饺差一点吃得我撅过去了。工作嘛,还是忙碌,不过走的时候休息了几天,记得走的那天中午大家饯行,我坐在中间的位置,我记得当时大家说过的每一句话。感悟时间不语,却教会了我们很多东西,在成长的过程总会遇到一些人,教会一些事,工作如此,生活也是如此。我寻着一路的脚步,在磕磕绊绊中逐渐学会看清人,学会分析事,学会去看未来。
不过向着未知前行,总会带来一些恐惧。没有什么比从痛苦中解脱更令人向往,也没有什么比丢开依赖更让人害怕了。虽然是短暂的一段时间,但是已经习惯了工作节奏,休息的时候我就在想,过去可能遇到的事情。第一天上班,过去才仔细窥探到公司全貌,之前匆匆看了一眼,倒是对公司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四周是小区,周围也很荒凉,对我来说没什么改变,有的只是坐公交车方向相反。我似乎是得到之前的教训,变得不再沉默,我是慢热,并不是内向,我深知一个人被打上标签的可怕,于是极力寻求改变。
时光倒流,此刻光影流转。故事开端,是八月时节。
很难预知结果,依然奔赴山河。《杀死一只知更鸟》中说:“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似乎遇见一些人,必然会发生相对应的事。在这里我遇到了拼夕夕三人组,遇到实习的小盆友,后面就成了吃饭的饭友,稳定且不可改变。实习的小盆友性格腼腆,是很谈的来的男生,现在毕业在昌吉实习。拼夕夕三人组,小穆因为一些事去了阿拉尔,大概也是乱七八糟的事,阿慧现在还在借调中,还在一起,似乎是变了,大概是熟悉缘故。日子还一如往常,随着时间的推移,故事似乎越来越多了,记得是一个下午,我在敲击键盘,见到了新盆友,这个新盆友的定义源于现在,心里想着她应该是恬淡素净的人,初见,我问了一个问题。我记得当时说:“是不是在家玩了两个月”,这也是故事源头。
很难衡量时间之长短,慨叹岁月漫长。我已经来xj大概一年的时间了,一年有无数种变化,一年所有的记忆都有了烙印。朋友四散飘零,季节反复,故事有喜有悲。快乐的记忆总是跃然指尖,拍的义诊活动照片在手机里保存了快一年,这是我最早的记忆片段,后来给她看过,只当是寻常的东西吧,现在也不见了。
我在控制情绪,不是非理智的,只是觉得记忆可以无限被放大。朋友劝我说:“关于记忆90%是可以自行消除的,剩下的是刺,去不掉,得依靠时间的力量”,同事给我说:“悲伤的记忆一次足以难过,想把记忆铭刻,大约等于反复插刀,要想不痛,就不要让刀柄反复晃动”。每敲下一个字,我都要和酒而行。记忆虽然难过,但这是一种承诺,我最怕遗忘了。月余的时间,我消除了情绪的不理智,但在指尖刻画记忆,依然难掩悲伤。我问自己:怎样才可以对悲伤的事情一边笑一边忘记?清醒中自答:把自己弄的疯掉。我就像那漂流瓶中的纸条,前途一片光明,只是没有出路。
愿一切为之努力的事情在日后都有一个浪漫的结果,其实也没这么难过,毕竟有太多开心的的事。只是对我而言风烟一瞬,悲喜须臾,情感难以收放如常。其实呀,只是想不通,没有那么多的抱怨,美好的事一遍遍想起,记得凌晨的不眠,记得脑瓜蹦,记得“八卦”不断;或者是脸红、或者是流泪,或者是大眼睛在滴溜滴溜的转......足以抵消难过,只要你不觉得嗤之以鼻,这些故事我想就是最浪漫的结果。不切实际的幻想就让她随风而逝,我是一个平凡的人,只能相识一场,你的选择是对的,是朋友自会为你鼓掌。不要担心,我会过去,你会成长,你会熠熠生辉,你会遇到光芒万丈。
我想对他而言是美好的记忆,是舍不得丢失的一幕幕,他要做他的太阳。又是在凌晨,我知道,失眠,是明日心事的序。
我在云端漫步
日子像流水般走远,我们除了盼望,除了祈祷,没有所求。回首走过的日子,有惊叹有喜悦有感慨,可惜也只能回望,却无法改变。人生的际遇就很偶然很期待,人与人相知相识,旅途从这一站到那一站,张扬在云端漫步的日子,我想这是无数个失眠失眠的夜晚。
在云端漫步,他想回家看看,在梦里那是故乡,村子里有田间桔梗,蒲公英飞过小小山丘,飘进麦浪。在大多数眼中,自己的故乡会成为一个点,是方向标,防止迷路。我们在外面混成何种鸟样,我想总有一种在牵挂,那就是故乡。
什么是故乡,祖祖辈辈在那个地方,坟茔磊成了小山包,所以叫故乡。
在无数个深秋放学的傍晚,总伴随着泥土味道在田埂上候着,爷爷奶奶农忙完回家,在无聊的时光里总是喜欢看天,看到天空的鸟儿,沉溺在幻想的见面中,父母在外面,这是我最早对背井离乡的感悟。后来我知道村子里的孩子大概都是这样,只是美好的期望,难以在寄托。现在农村里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不过好在通讯已经很发达,不是十几年前的样子。故乡,这是记忆延伸的出发点,后来接触就少了,记得家里之前应该不错的样子,不过一切都在变化,十几年前开的小卖铺因为经营不善倒了,那时的我很小,父母去了外面,好像还欠了债。是一段模糊的的故事,在时光的河流中,微不足道,以至于我现在记忆模糊,只能通过爷爷奶奶,邻居的叙述。事物总是在慢慢变好,生活的富足来源内心的自给自足,一切都变得美好,一切都步入正轨。
“但取心中正,无愁眼下迟。”这句话逐渐演变为水磨坊的专用对联,成为田园诗中流传千年的主题。在中国农耕文明的历史长河中,沿河上游沿岸的每个村庄里,都有一渠清水沿田埂、绕村舍款款奔来。临近水磨坊坊处水流加急,靠渠水为动力,带动木轮引擎石磨昼夜不停运转。时间再往前,爷爷奶奶经营过水磨坊,这个大概是几十年前的事了,我也是在现在残破的旧物里得到了验证。河道经过几十年的时间,已看不出一点痕迹,这是时间的力量。现在的人还能看到一些仿古建筑似的磨坊,不过已经不是当时的模样。记忆反复串联,感觉能清晰的听见磨轮咯吱咯吱的声音,就站在水磨旁边。
在那个参加农业生产的岁月里,水磨坊里都在忙碌异常着,大家把所分取的粮食晒干后囤起,再淘簸干净,用小物什(一般是瓷碗或木器)盛上一小撮放在水磨坊的窗台上。当时人们还没学会插队或挤兑别人。小物什很整齐地挨住放,窗台排满了,就顺墙根一溜儿续队,磨的早晚以排次为序。排在最前端的人家总会出一个人帮助正在磨的那户。一家人口碑的好坏也多从水磨房传出,那是乡邻们最能沟通亲情的去处。后来呀,修路筑桥、技术更新迭代,都在打破乡村的独特,一切也就不复存在了。
河水还在门前流过,不过打动水轮带动石磨的日子已经成为了历史,河水击打顽石,依旧绕着村子蜿蜒。河水上处洗菜,挨下处洗衣、擦污。学步的幼童在渠一侧的高地不时投下石块,水花溅在洗衣人的身上时,周围则发出一长串清脆的笑声。水磨坊下落水又归渠落回河流,好像粮食的芳香顿时浸满了整个肺腑。这是岁月里的留下的记忆,我只是在尽力抓取,水乡应该还有旧迹,再看应该就在书上。其它的都在时刻变化,只有门前的水,虽历经多次改道,但依旧缓缓流向远方。
我想记忆会有重叠的部分,会让人生出牵挂。深秋的晚风总是令人记忆深刻,所有的花被刮得逐渐凋零,连树叶也刮得淡黄,吹在人的脸上也是隐隐作痛,总会使人伤感。小时候爸爸妈妈不在身边,大多数人应该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生活在一块,这是我记忆最丰盈的日子。忽然想起她说过:“他习惯了叫奶奶,上学的时候都回去看”这个我记得很清晰了,也不知道这件事怎么会想起,可能在失眠的夜里会回到我们小时候,会记得秋天。在秋季,会牵挂,因为在中秋不能相聚,会在国庆显得无所事事,我不止一次去灵隐寺祈福,羡慕热闹的人群。
第一次离开故乡,第一次坐火车去往远方,远方的气候与故乡差别很大,那里的一草一木与故乡都觉得陌生。熟悉了环境,改变了习惯,却发现我怀念的不仅是故乡房屋建筑,花草树木,我开始频繁的思念起许久未见的爷爷奶奶,这种感觉经历过的人会记忆犹新。你呀,说过的话总是在脑海中想起,我问去读书的时候一个人会不会哭,我记得你说:“有时候和奶奶通完电话会在那头会落泪”,我们都一样,会从小孩子变成大人,从前也是漫长生命中的点缀。后来觉得,有父母的地方就是家,而那时的我,就是野蛮长大。我在漫无边际的寻找,我在快快长大,性急杀死童年,长大也改变不了什么,当然,这是后来的感触,童年这是最天真的时候,永远都不可复制。美好的记忆总是随风而逝,只当作是走向未来的序曲。
我又变成了那个放学傍晚喜欢看天的人,只是眼里再没远方的身影。大城市里只有漆黑的夜晚给我安全感,那时的故乡只是出现在梦里,我才知道,对故乡怀念的不仅是熟悉的环境,更多的是亲朋挚友。记得一块掏鸟窝的儿时伙伴,小时候爬树算是一把好手,只不过这种事长大后多了一份谴责,但是童年的乐趣就是这样好笑;记得一块玩到大的朋友,在某一个过年的冬天就不在了,有些人不在了就是永远,想必另一个世界会星星闪耀,会快乐不减。还有同村的朋友由于早早辍学的缘故,现在孩子都快上小学了,当真是各有各的人生,我很羡慕。想到此,当真哭笑不得,记得他说过要培养媳妇儿,好了吧,现在成了苞米。不过人要是乐在其中,是难以发觉自己的状态的。我想,剩下的很喜欢,一半留给回忆,一半交给时间。人的勇气往往来自于无知,小时候可不就是这样。对了,他还干过很多缺德的事,自是不能一一例举了。“坏孩子、牛脾气”,这是村庄里人们对他评价,不过没想到的是感觉他变了一个人,消磨了很多脾气,性格似乎出奇的好,这些改变应该是在杭城待太久的缘故,我从旁观者的角度看,庆幸他有这些改变。
喜欢村庄,喜欢在树荫下读书,喜欢小猫和小狗,逗玩的时候是很快乐的呀。习惯的养成得益于无拘无束的童年,淡然的态度应当是朴素烙印。喜欢看书,记得最早看过的是手抄版的《三字经》应该是明末清初时间的书,不过自己尚无考究;还有是一本民国初年印刷版的《百家姓》,还看过《周易》《梅花易数》此类的书,这也让我留下了“白大师”的赞誉,当然并非是神棍,我也是最大可能的提供科学依据的好吧,还记得地摊经济出来的时候,朋友建议我去租个摊位,说我怎么看都像个神棍;还练得一手绝活,开锁绝技,蔚怡姐说他是个宝藏男孩,不过同事建议我先去备个案,这样安全些。不过换了环境,这些事就再也没提过,一切都是新的开始。
小猫和小狗,这给我留下了极大阴影。小的时候养了一只猫,颜色大概是灰白相间的,非常粘人,上学都要跟我去学校,好不容易才能哄回去。记得在一个下雨的晚上,雨很大,小猫一晚上也没回家,次日早上小猫从窗户跳进来,我想这是它为了见我最后一面吧,静静躺在我怀里......后面知道它是误食了老鼠药,从此以后他就再也不养猫了;还有一只狗,一直养到他要去外面上学了,记得小狗刚抱回来的时候,臭臭的,小短腿连门槛都跨不过去,眼睛大大的,感觉很无辜。等我回家,听见它已经被爷爷奶奶送人了,大概是因为她生了很多崽,养起来很麻烦。至此,我再也不喜欢小猫和小狗了,我对小猫和小狗,都产生了一丝愧疚。倒是和她天生不喜欢带毛的动物不一样。我的喜欢一直都在,只是我不能再做好养小猫和小狗这件事,所以干脆就放弃喜欢,以免造成更大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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