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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一把糊涂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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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数日,朝廷从周边集结了大批援兵,很快就把城里的叛军肃清了。

段覆庄回到大盛魁分号,把该收拾的东西收拾了,在玉禄的帮助下,货物倒也寻回来大半。大盛魁原来的伙计没剩下几个了,段覆庄又在本地临时雇佣了一些壮丁,从迪化到伊犁近在咫尺,无论如何也要把这趟货走完。

康小八不喜欢被人管,也不喜欢管人。段覆庄现在是商队领头的,康小八便得到了最大的自由。

人不如蚂蚁,蚂蚁的秩序是自发形成的,人的秩序是在皮鞭下养成的。

所以人才有奴性。

临行时玉禄赠给段覆庄一把六连发的西洋左轮手枪防身,段覆庄不喜欢这东西,便把它转送给康小八。据说火药是中国发明的,可我们用它来造各式绚烂的烟花,所以亡国了;西洋人用它来造长枪大炮,所以强国了。

从本性上来说,我们吃大米白面,是为草食性动物;西洋人刀叉切肉,是为肉食性动物。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中,没有尖牙利齿,没有狼子野心,便只能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人宰割而已。

段覆庄一本正经地对康小八说,宝剑赠烈士,红粉赠佳人。这枪在我手里便是废铁一块,在你手中却能大放异彩。我自有另一片天地,那就是这大盛魁,虽然我现在还不名一文,迟早有一天我要成这大盛魁的大掌柜。

段覆庄并不是口吐狂言,十数年后,这财倾天下的大盛魁,在他手中又展异彩。可功过得失,即便盖棺也不一定能有定论。

到了伊犁,段覆庄把货交给当地分号的掌柜的,喝过接风的驼头酒,他把在迪化府的事儿讲了一遍。掌柜的早就已经得到了消息,又叹息一回,便安排段覆庄康小八在本地住下。

按照原计划,段成海一批人到伊犁后,稍事休憩便要带另一批货返回杀虎口。可现在人手不全,便只能等下一批商队过来,再作打算。

这一恍惚,便是月余时光过去了。

在迪化府成为新疆首府之前,伊犁一直是这里的政治经济中心。

由于这里靠近俄罗斯,所以边贸交易十分频繁,也常有俄罗斯人到这边来做生意。清政府因为边境问题,曾与俄罗斯进行过几次交战,各有胜负,此地归属便也一直摇摆不定。虽然大清朝现在占据此处,却仍有一些蛮横的大鼻子固执地认为新疆本该是他们的领土。

人便是这样一种动物,一切以自己为中心。其实公平永远都不是世界的中心,这世界也没有纯粹的公平而言。

到伊犁的这段日子里,段覆庄整日向外面跑,他要趁这段时间把新疆的市场摸个透。他是个商人,所谓无商不奸,小商小奸,大商大奸,段覆庄却不这样想,他认为此奸非彼奸,若让他来释义则是知已知彼。

彼不是对手,而是这个社会。

除了丰富的社会经验,还要有一个坚定的信仰。

段覆庄一生杀伐决断,他对自己从未曾丝毫动摇过,他便是大盛魁的大掌柜。即便后来毁谤满天下,他仍抱一而终。

康小八对段覆庄的事儿丝毫也不感兴趣,他整日除了琢磨那把左轮手枪,便是打拳睡觉。

这一年他刚满二十岁,心中激情荡漾却又冷如坚冰,十几年寄人篱下的生涯,让他知道世情如虎。他不知道什么叫亲情,因为他从未有过亲人,他不懂得什么叫爱,因为没有人爱过他,他学会了越强则强,这叫生存。

强者为尊的世界,他学会了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在这时,他还不懂什么叫宽恕。

而他所做的一切,都只为一个原因,痛快。

活要活得畅快淋漓,死要死得淋漓尽致。这便是他的信仰。

这时的他目空一切,没有什么能够让他感到恐惧。

在他的天空里,血色弥漫

……

一个月后,段覆庄在一次外出中被打得头破血流。

欺负他的是十几个俄罗斯商痞,这一点儿都不奇怪,**从商,还是**。这不是以行业来区分,便如那些巨贪禄蠹,无论把自己洗得多么白,也掩不住内心的肮脏和腐烂。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段覆庄在集市中看上了一对俄罗斯玛特罗什卡套娃,这是由莱姆树雕刻而成的,工艺精良,颇有收藏价值。

卖货的是一些俄罗斯人,当时谈好价钱,段覆庄便买下了这对套娃。可在回来的路上他发现,这对套娃已经被掉包了,被换过的这一对无论从材质,工艺都极其粗糙,根本不是自己所挑选的那一对。

这和巧取豪夺没什么分别。

其实这是常见的一种骗术,段覆庄也是一时大意,这就是传说中的那句话,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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